• 搜索
    搜新闻
  • 您的位置: 首页 >  滚动

    护湿地、治矿山、保耕地 福建打造生态检察新样本

    金台资讯来源:2023-08-16 10:49:28


    (资料图)

    人民网福州8月16日电 (林盈、实习生江嘉哲)保湿地“重生”、护海洋安澜、助耕地返青……守护绿水青山,福建检察机关重拳出击。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以案普法,使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系统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林盈摄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闽江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龙岩市检察机关督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例显示,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闽江河口湿地违建违规养殖等问题得到解决,恢复植被2605.5亩,水鸟、候鸟数量分别增加47种和14种;泉州石狮关闭的虎头山钟山头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治理;南平浦城被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耕种……

    此次所发布的5个案例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15批典型案例,包括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全覆盖”。这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持续提高公益诉讼能力、完善制度的一个缩影。

    公益诉讼对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细化“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全国首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发挥“公益诉讼+生态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在刑事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阶段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适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诉前程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齐补强公益诉讼案件证据;运用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通过邀请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诉前圆桌会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损害“多头治理”难题有效解决;首创“生态公益并举、打击监督并重、检察行政并联、海湾陆岸并治、法治综治并施”海洋检察“五并”立体治理模式,筑牢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2021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68件,在立案总数中占比47.53%,办案规模、查办质效始终呈逐年递升趋势;督促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面积12872.8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3485.9亩,清理生态类固体废物11980.8吨。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战略高度,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以求极致精神,打造更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

    关键词:

    下一篇: 最后一页
    上一篇: 人生在线/一抹茶香飘竹林\鲁 力